真好笑~陸委會是跟對岸交流的窗口
本也包含了查應兩岸人民戶籍與犯罪
疑難雜症處理~現在要頒布不能雙重國籍~查戶籍自己不去做~反要求陸配來自己證明~砍你預算真TM不冤呀
你就跟監察院一樣~啥事都不做
白領高薪~然後每天吹著冷氣像老太婆
一樣跟對岸罵戰~心懷台灣國~滾出台灣島~這裡是中華民國~國歌你可會唱?
砍你預算剛好而已~應該砍你人頭以顯
國家威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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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已取得台灣身分的陸配收到移民署通知,限期3個月內繳附喪失原籍證明,否則將面臨撤銷定居許可及除戶。陸委會8日表示,基於兩岸單一戶籍之法律規範,此為現行法律及實務要求,但若返陸取得文件有困難者,移民署已提供協助方案,政府將逐案處理,有需求者可多加利用。
陸委會8日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,中國大陸人民取得台灣人民身分時,基於兩岸單一戶籍之法律規範,依法應提出喪失原籍證明,此為現行法律及實務要求,絕大多數當事人均已遵守台灣法律提出。近期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為落實法律規定,針對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請其補件,是政府依法行政之相關作為,陸委會予以支持。